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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找关系、打招呼?“三个规定”教你如何拒绝!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身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你,

亲情和友情经常经受这样的考验

亲戚的短信

朋友的电话

同学的微信

一边是亲情、友情和抹不开的面子

一边是工作、信仰、越来越严的规定

如果遇到以下类似的情形

千万不要慌

“三个规定”为你保驾护航

小编带大家看看教科书般的拒绝方式


情景一


同学老王:老同学,好久不见,出来吃个饭聚聚呀?

检察官:是什么风把您这个成功人士刮来了?

同学老王:这不想见见你了么,顺便有个案子想跟你打听下情况。

检察官:抱歉,这顿饭我可不能去吃。“三个规定”明确规定,接受特殊关系人请客送礼,属于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少干扰才能更公正。

 

情景二

XX局领导:小张,最近工作顺利吗?

检察官:谢谢领导关心,最近虽然案子多但进行得还算顺利。

XX局领导:辛苦了,对了,你手上有个案子跟我朋友相关,看看能不能帮忙不起诉?

检察官:领导,恕我帮不了您的忙。检察机关要依法办案,任何人都不能干预司法活动。


情景三

舅妈:大外甥,我从老家带了很多三华李出来,有空来尝。

检察官:谢谢舅妈,家里一切都好吧?

舅妈:别提了,你表弟最近又跟人打架。这次还挺严重,把人打进医院了。还好你在检察院,你赶紧帮舅妈问问他这案子是谁在办?有什么办法能帮帮他。

检察官:舅妈,这恐怕不行。我们有规定的,亲属朋友向我们过问或打听案情,不仅不能私下说,还要把谁过问我们案情一一如实记录在案。


注意️!小黑板敲响了!

为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两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不仅要自觉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行为,还要主动如实记录报告。信宜检察机关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对于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全体检察人员实行记录填报制度,逢问必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请大家慎言慎行,不要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如需法律帮助,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者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感谢您对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支持!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杨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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