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揭牌仪式。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学友,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司工委主任李日清,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李晓强,信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封小翠,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容慧辉出席仪式并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揭牌。揭牌仪式由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陈桂强主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干警参加了仪式。
在揭牌仪式上,容慧辉在发言中指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院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既是对信宜市检察院工作的肯定,也是给信宜市检察院的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职责。下一步,信宜市检察院将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连接立法机关和基层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取得实效,为法治信宜、平安信宜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封小翠表示,信宜市检察院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要认真按照《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信宜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听取群众意见,为茂名立法献言建策的作用。
马学友在讲话中要求信宜市检察院要按照《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互动平台作用,联系群众、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为茂名地方立法作出积极贡献。要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一如既往地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办理好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揭牌仪式现场
最后,马学友一行参观了我院一楼案件办理中心。
工作规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第二条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在基层建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的经常性互动平台。
第三条 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具体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委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人员参加立法调研、工作考察等活动。
有关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总体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
第七条 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
(二)组织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有关决定决议(草案)征求意见,提出修改建议;
(三)参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等;
(四)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
(五)协助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及时反映法规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六)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本地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工作;
(七)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选派人员到市人大常委会跟班学习、培训,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供稿:刘雪梅
摄影:赖 志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李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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