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们心中的好所长、优秀调解员。”
提起茂南区司法局站前司法所所长倪火强,辖区内的群众都纷纷竖起大拇指。
他,1995年进入司法局工作,24年来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埋头苦干,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成绩显著。
2013年,倪火强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 基层调解 调解工作开展不易。常有新同事向倪火强请教,到底应该怎么做好调解工作。每当这时,倪火强的回答都是言简意赅的六个字:多跑,多说,多做。 ● 社区矫正 浪子回头金不换。倪火强对这一点深信不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倪火强秉承宽严相济的人性化管理原则,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运用不同的管理和帮教方法,搭建起司法人员与矫正对象之间的信任桥梁,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都能自觉服从司法所管理,改过自新。 “00后”汪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由站前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但由于汪某是在校学生,入矫之后,汪某每月都要请假外出到广州就学。汪某在广州就学期间,经常出现无故关机的情况,有时候一周多达十几次,面临脱管。在对其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后,倪火强找到了症结所在:由于父母忙于工作,汪某一直以来缺少家庭管教和关心,他总想表现自己,以此换取他人的关注。鉴于汪某的情况,倪火强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家属、社区民警、居委会干部、社工、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矫正小组,定期对汪某进行走访,加以关怀。一开始,汪某非常抗拒,但在矫正小组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渐渐地,他将倪火强等矫正小组成员当成了朋友,每次来司法所学习都很积极。 还有犯组织卖淫罪、因罹患癌症而意志消沉的谭某,因涉贪污贿赂罪坐牢二十年、不敢主动面对社会上其他人的邓某某,刑满释放后发现双亲死亡、悲痛自责的李某某……都在倪火强带领的矫正团队的帮助下,渐渐回归社会。 多年来,倪火强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当成“职责”和“己事”,坚持每月遍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随时掌握个人思想、家庭情况,确保管理到位、帮教到位,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付出最大的努力。据统计,倪火强接任所长以来,社区矫正人员121人,安置帮教人员180人,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或者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人性化执法,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就要打破他心里面的那面墙。”倪火强由衷地说,“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是我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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