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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队伍教育整顿】信宜市检察院出台4大方面十三项便民利民举措
时间:2021-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不断提升学习成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检察作风建设,优化检察服务,在检察履职中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信宜市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推出四方面13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提高服务群众意识,提供一系列便民、惠民检察服务

1、优化12309检察服务大厅接访服务

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配备导诉员,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开通军人、残疾人绿色通道,增设书写台、图书角等便民服务设施。完善联合接访和答复信访人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以热情接访、文明接访暖民心。

2、持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两度一率提升工作,认真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只跑一次”等承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特别是办案询问中对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路途遥远、身体不便的,办案人员主动到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视情到其家中或方便安全的场所询问、开庭,切实让当事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检察司法温度。

3、开通律师阅卷“绿色通道”

建立律师阅卷预约制度,辩护律师可通过电话进行案件阅卷预约。对律师提出现场阅卷的,当日办理;对律师提前预约需要取走电子卷宗的,两日内将完成光盘刻录并通知律师,对电子卷宗光盘不进行期限设置,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4、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疑难复杂案件,认真听取诉求,做好答疑释惑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提升检察工作质量,落实检察为民行动

1、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制

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本地区河湖保护专项行动,对已发现的问题和发出的检察建议,区分情况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对有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进行跟踪调查,查明原因,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

2、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紧盯群众关注的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问题,扎实开展刑事专项监督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常态化,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3、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

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依法严惩制售假种子、等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犯罪,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盗窃、抢劫、诈骗等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对困难刑事被害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协调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多元化救助,切实防止刑事被害人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用心用情用法关爱保护弱势群体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抓好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等,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乡村行活动,突出对偏远乡村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心理关爱和生活帮扶。

5、在看守所设置“检察官信箱”,实行“检察官接待日”制度

在看守所接待大厅设置“检察官信箱”,受理在押人员亲属、律师及其他群众来信来访;建立“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当面受理在押人员亲属和其他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为在押人员亲属答疑释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群众反映监管场所问题线索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立即向检察长报告。

三、服务大局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

持续落实好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常态化开展涉民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缓刑量刑建议,依法能不给刑事处罚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完善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企业项目研发、升级改造、创业创新及涉科研经费等案件,对企业项目研发、升级改造、创业创新、重大科研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持续深入开展检察长走访联系行业协会、员额检察官进企业活动,邀请企业界人士到检察院进行座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四、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规范听证程序,认真听取意见,切实让人民群众面对面参与监督、让案件情理法融合,让案件当事人理解信服满意,努力向全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

2、进一步丰富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每年举办检察开放日,就社会关注的检察工作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视察、监督、提出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事件,保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设置、人员信息、案件办理进度等内容,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适时发布办理本地区的典型案例,全面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和重大案件公开工作,及时将案件办理进程在网上进行公布,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及其家属、律师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不知该问谁、来回奔波等问题,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检察职能宣传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系统阐释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项业务”,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检察机关职能,方便群众申诉、投诉。


供稿:高东娣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杨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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