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小凡决定逮捕
时间:2020-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东省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二级主任科员李小凡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信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小凡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杨    文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李祥溪


上一篇: 喜报!信宜市检察院荣获两项优秀
下一篇: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邹进权决定逮捕

版权所有: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