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11月30日下午,信宜市检察院组织全院检察人员进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知识测试。
近年来,信宜市检察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多措并举,采取制度上墙、制成宣传“卡”与“电话彩铃”等形式,在全院营造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良好氛围。
集中上专题辅导课
制度上墙
宣传口袋卡
供稿:林建安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李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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