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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三个规定”电话彩铃上线啦
时间:2020-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好!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请您不要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否则将依据“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面如实记录,并向组织汇报……”这条专门定制的电话彩铃来自信宜市人民检察院的办公电话。

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创新举措,以贴近日常生活的宣传形式,定制了“三个规定”彩铃,强化“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宣传,让制度深入人心,为检察公平公正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三个规定”是指什么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中适用范围

“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中适用范围:检察机关及下属单位从事检察工作的全体在职人员,包括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习生、挂职借调人员等。


违反“三个规定”撞“墙”碰“线”的行为

违反“三个规定”撞“墙”碰“线”的行为包括:从事检察工作的全体在职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及过问或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方式

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方式:对于干预、插手司法的各类行为,司法人员负有如实记录的义务。承办人是记录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受法律和组织保护:司法人员如实记录、干预、插手司法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作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打击报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三个规定”的处罚措施

违反“三个规定”的处罚措施: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司法人员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三个规定”的主管领导,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供稿:吴欣宜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李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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