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宜市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帮助申诉人谭某某追回被拖欠多年的借款一万多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经过
谭某某与谭某是朋友关系。十多年前,谭某因做生意欠下了谭某某30万元借款。截至2014年11月,谭某已向谭某某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但谭某尚欠约定利息共计约12万元。对于尚欠的利息,双方约定谭某只需支付谭某某3万元即可,并将3万元借款利息作为本金重立借据。由于谭某逾期未还款,谭某某于2016年11月起诉至信宜市人民法院,信宜市人民法院判决谭某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2月谭某某向信宜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19年8月,谭某某尚有1.9万元未执行到位,遂向信宜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草拟和解协议书
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信宜市检察院承办人受理案件后,本着化解矛盾、着力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主动到法院对原执行案卷进行阅卷审查,听取执行法官的意见,了解案件执行的相关情况。多次到当事人住所地、工作地释法说理,当面同时约谈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经过无数次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做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这起民事执行案件得到圆满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握手言和
近年来,信宜市检察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乡间检察路”为抓手,始终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用耐心倾听诉求,用细心释法说理,用诚心交流沟通,用好心化解矛盾,用关心事后回访,认真做实、做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信宜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共促成各类和解案41件65人,其中和解不捕27件34人,和解不诉14件31人,执行监督和解1件1人。信宜市检察院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稿 / 彭小军、何金莲
编辑 / 吴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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