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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网恢恢!你知道销售假药的后果吗?
时间:2019-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4月2日,由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何某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信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信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我院邀请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及茂名市基层检察院干警、信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廖模成及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案情回顾

 为谋取利润,从2017年开始,被告何某某在其经营的保健用品店,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不明渠道购进没有相关批文的保健药品,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从中获利。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查扣的何某某销售的保健药品按假药论处。经我院委托,由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测,该批保健药品抽检的样品均检出含有非法添加的成分。

公益诉讼护公益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何某某销售假药,侵害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截止目前,被告何某某仍未对已销售的假药采取任何召回、销毁措施,药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经层报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开审判震慑

售假者

 在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对案件进行了举证和辩论,并对本案释法说理,宣传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经审理,被告何某某当庭表示认罪,对我院的公益诉讼请求没有异议。

 食品药品问题关乎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安全。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我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以公益诉讼方式追究民事责任,加重售假者违法成本,有利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审理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小贴士

消费者

请问信检君,我们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应该注意什么?


购买药品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还要对所购药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成分、注意事项等信息认真查看,无证经营的药品不要购买更不能服用,从自身安全做起,共同维护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

信检君

经营者

      请问信检君,我自己开的保健品店,最近购进了一批保健品,虽然这些保健品没有相关批文,但确实有效果,这算是假药吗?


拿小本本记下来哟。

信检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营者

可把我吓死了,幸亏还没卖出去,赶紧销毁。真是不懂法就容易犯法,赶紧补补法律知识才可以。

什么是公益诉讼呢?


检察公益诉讼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经营者

听明白了,检察官就是我们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呀。棒棒哒!



文稿 / 黎筱璇

摄影 / 汪洪芳

编辑 / 叶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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