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下称侦监科)是干什么的吗?
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那侦监科的检察官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下面以3月4日侦监科员额检察官李广颖工作为例,邀请各位看官审查。
01
时间:上午9:00
地点:院八楼会议室
内容:公检联席会议
侦监科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应侦查机关邀请或者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员介入侦查,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天,我院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我院侦监科和公诉科6名员额检察官、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梁武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该次会议对公安机关在办的一起复杂疑难网络赌博案件进行联席讨论,通过听取汇报、讨论等方式,对案件涉嫌的罪名、证据的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整体质量。
02
时间:上午10:45
地点:看守所
内容:提审
联席会议结束后,检察官李广颖与检察官助理一起出发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意见以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保障程序的合法与实体的公正。
3
时间:下午15:00
地点:院八楼会议室
内容:检察官联席会议
对于侦监科在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证据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承办检察官拟不批准逮捕的案件,都可提交侦查监督科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下午,我院侦监科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李广颖提交的赵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讨论,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参考意见。
4
时间:下午16:30
地点:侦查监督科办公室
内容:结案
经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联席会议讨论等环节,我院认为赵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员额检察官李广颖制作该案不捕说理文书和补充侦查文书。根据法律规定,凡是不批准逮捕的案件需要向公安机关说明不捕理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还应列明补充侦查提纲。
以上为员额检察官的日常工作,你们认为够充实吗?
为了打击犯罪,在“七天”的审限内我们将目光不断地往返于案卷与法律之间,“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具有社会危险性”是我们批准逮捕的条件。“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意见、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核实证据、制作法律文书”是我们的规定动作。“提前介入、勘验现场、询问被害人、促成和解”是我们的配套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准确批捕、不错捕、不漏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我们的目标。
文稿 / 李广颖
上一篇: 今天我当班|带你走近公诉检察官 |
下一篇: 今天我当班|带你认识神秘的驻所女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