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法律监督,永远在路上
★ 小知识 ★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检察监督的一种方式。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下列案件或者议题,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01 | 可能判处被告人无罪的公诉案件; |
02 | 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 |
03 |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
04 | 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 |
2019年3月7日下午,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容慧辉列席信宜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9年第1次会议,就一起涉黑案件发表检察意见。信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智良主持会议。
文稿 / 刘雪梅
编辑 / 叶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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