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信宜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舌尖上的安全”问题,深入开展“生鲜灯”专项监督活动,卸下生鲜灯“美颜滤镜”,让食物回归“本真”。
近期,信宜市检察院对市内的多家大型超市生鲜区、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摸排,发现部分经营者在销售肉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了能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的“生鲜灯”,或在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
(整改前部分销售食用农产品场所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经跟进监督,相关行政单位已对辖区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相关经营场所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禁用“生鲜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回头看”等常态化监管工作。
(整改后)
小小“生鲜灯”,事关食品安全的大问题。下一步,信宜市检察院将持续扎实推进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检府协作,凝聚各职能部门共治合力,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做优食品安全监督,守好食品安全防线。
“生鲜灯”科普
“生鲜灯”,一种通过本身配置特定光源颜色的特殊照明设备。消费者经常在超市生鲜区、农贸市场、生鲜门店等销售场所看见这种灯具“身影”,不会散发热量影响食品质量,但却能夸张或掩饰生鲜食用农产品真实性状,或者在灯具上加套有色塑料袋、灯罩以改变光源色泽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能够达到类似“生鲜灯”的效果。部分经营者可能通过运用这款“美颜滤镜”,以“虚假鲜美”影响消费者对食品真实新鲜度的判断。
(撰稿人:文柏源、李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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