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信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降低审前羁押率暨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推进会。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江祖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黄文结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良邦,专职检委委员蔡林武、苏华东,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以及综合业务部数据分析统计员参加会议。
会上,副检察长黄文结通报茂名市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情况,传达了茂名市降低审前羁押率会议精神,与会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就“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如何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结合本院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实际,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江祖雄强调:
一是增强廉政意识,着力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办案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办案质量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细化并落实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主办检察官要切实强化办案廉政责任并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将预防风险和办案工作同时考虑并推进;
二是对接检察听证制度,促进司法公开化解社会矛盾。在办案工作中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模式,努力做到公开听证“各业务条线全覆盖”,形成应听尽听,推动业务听证全覆盖的格局;
三是更新办案观念,加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一要认真研读文件,二要重视案卡填录工作,三要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四是重视政策宣传引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考题。充分利用微信、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典型案例形式,帮助社会大众了解降低审前羁押率的目的和法律后果。注重在个案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法制宣传,树立正确导向,减少矛盾纠纷,减少不到案概率;
五是创新工作方式,坚持配套完善与容错保护一体推进。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二要建立非羁押措施配套机制,三要建立容错保护机制;
六是正确研判形势,推动两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高监督能力,着力落实诉前引导、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主导责任,持续推动两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依法行使好法律监督权、批捕权、羁押必要性审查权这三项检察权。
供稿:陈宇立
摄影:韩明霞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杨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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