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信宜市检察院依法对三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次日,信宜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即对该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开展帮教活动和对其家长进行亲职教育。
承办检察官向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简要介绍了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强调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仍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检察官还向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了解其未来的学习或工作计划,并向其介绍了信宜市检察院与信宜的学校、企业联合成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需要的可以向承办检察官提出申请。
在承办检察官的循循善诱和谆谆教诲下,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敞开心扉,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其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并坦露接下来会争取重返学校学习,为以后找到好的工作打好基础。
信宜市检察院在不批准逮捕后及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活动,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与挽救”改造方针的有力举措,力求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到及时的教育引导,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早日认识到错误,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供稿:毛淼鑫
摄影:罗晓玲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杨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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