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融入检察工作中,信宜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4月21日,信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宜市检察院在我院举行“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署仪式。该机制对河库治理中的重点工作、重要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执法、交流培训、宣传总结等多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该工作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中职能作用,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理等方面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工作合力。信宜市副市长梁志毅,信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容慧辉,市河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签署“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后,河长和检察长举行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市河长办、市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近年来河长制度、公益诉讼制度开展的情况。参会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 容慧辉指出,公益诉讼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自开展公益诉讼以来,信宜市检察院为信宜“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生态环境做了积极贡献。下一步将依托“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统筹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职能,协同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难题。 梁志毅要求: 一是要弄通弄懂“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含义,细化操作流程; 二是以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为契机,借助司法力量,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兼顾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会后,为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内容,容慧辉检察长立即到其挂点的河流鉴江进行现场调研,现场向市环保部门了解鉴江的流域面积、水质情况、污染情况、堤防建设等河水治理情况,把“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做深做实。 建立“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信宜市检察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有效举措,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探索,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的重要实践。信宜市检察院将依托“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努力实现让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更幸福。 供稿:何金莲 摄影:何金莲、关超丽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杨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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