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植树节,
我们迎来了第43个植树节!
你们知道植树节是怎么来的吗?
每年的3月12 日这一天是我们国家认定的植树节日,也是孙中山逝世的纪念日。他生前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在他任中华民国时期临时当大总统时,设立了农林部,下设山林司,主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而在1914年11月颁布了我国史上第一部《森林法》,1915年7月,政府又规定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通过了将3月12日定为我国植树节的决议。植树节是为了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佳绩,象征孙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遗愿将在新中国实现并且要做得更好。
为调动全民植树、爱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积极性,3月12日,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镇隆八坊绿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挖坑、植树、浇水,干警们热火朝天地开展植树活动,配合默契,到处都是忙“绿”的身影,眼里闪烁着希望。
参加植树活动不仅仅是检察干警的公民义务,更是检察干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现。此次植树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干警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也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了检察力量。我们会一直用检察蓝守护祖国蓝,愿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生活更美好。
供稿:杨 文
摄影:赖光华
初审:朱卿新
终审:李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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