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茂名市北部,东与阳春市相接、南与高州市交界,西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容县、岑溪毗邻,北与罗定市接壤,全市总面积3101.7平方公里,下辖18个镇、一个街道办事处,369个村委会、31个居委会。市政府驻东镇街道。总人口达148.3万人,常住人口99.68万人,有旅居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53.38万人,归侨、侨眷39.5万人,是广东重点侨乡、粤西最大的侨乡。
信宜市属于山区市,境内崇山峻岭,河溪纵横。海拔超过千米的山峰有80多座,有粤西第一高峰,广东省第二高峰大田顶1704米,是鉴江、黄华江、罗定江的发源地。信宜人杰地灵,物产资源丰富,有“南国玉都”、“竹编之乡”、“水电之乡”、“三华李之乡”、“南药之乡”、“山地鸡王国”之美称。先后荣获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百强县(市),全国水果百强县(市),全国造林绿化百强县(市),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全国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市,中国三华李产业龙头县(市)等荣誉和称号。2015年信宜市获授第二届“中国长寿之乡”称号,2015年5月,信宜市成为粤西地区唯一获选的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2016年信宜市成为广东省首个“中国慈孝文化之乡”称号。
信宜市检察院现有8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1个派出机构(怀乡检察室)。全院编制72名(其中政法编制64名,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编人员66人(其中检察干警58人,职工8人),现有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27人,辅警2人。检察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53人,占总人数的91.38%,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占总人数的5%;30岁以下的8人,占13.8%;30岁至50岁的34人,占58.6%,51岁以上16人,占27.6%%,检察官17人,占政法编制的29%。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监察委和法院并称一府一委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信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能有:依法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开展立案监督、提起公诉;依法对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监狱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对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有关程序向上级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制订全市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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